往事与随想-1

往事与随想-1

这确实是彼得堡时期最光辉灿烂的一页;力量的觉醒带来了新的生活,工作和操劳似乎都被推到了明天,它们那么单调乏味,今天大家只想痛饮胜利的美酒。


我母亲的烦恼确实够多的。她是非常善良的妇人,但缺乏坚强的意志,完全处在我父亲的压制下,只能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上做些无望的反抗,像生性懦弱的人常有的那样。不幸的是,正是在这些小事上,我父亲往往是正确的,因此争执总是以他的胜利结束。


贵族与奴仆的区别如此微不足道,正如他们的名称之相似一样。我憎恨(特别是在1848年的灾难之后)花言巧语奉承群众,但贵族老爷们对人民的诬蔑,更令我发指。剥削者把仆人与奴隶描摹成放荡的野兽,是为了转移别人的视线,扼杀自己良心的呼声。我们不见得比老百姓高明,只是表现方式比较温和,更善于掩盖自己的私心杂念罢了。我们的欲望轻易就能得到满足,经常不受约束,因此看来才不那么粗野,那么刺目。我们不过因为有钱,度着温饱的生活,这才可以自命清高。阿勒马维华伯爵向塞维勒的理发师罗列过他对仆人的要求,费加罗听后,叹了口气,指出:“如果仆人必须具备这一切优良品质,老爷中间恐怕也找不出几个人配当仆人吧?”


其他人的所谓堕落其实很单纯,无非是一杯浊酒,一瓶啤酒,几句戏谑的闲话和几筒烟而已,此外就是擅自外出,吵嘴,有时发展到打架,以及主人强迫他们干办不到的非人勾当时,跟主人耍花招等等。理所当然,一方面由于他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另一方面又不如农民那么忠厚,不能安于奴隶地位,他们的精神境界中含有不少变态的、畸形的东西。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像美国的黑人一样稚气十足,一点小事就足以使他们欣慰不已,一点小事也能使他们伤心落泪;他们的要求如此微小,与其说有碍道德,不如说天真无邪,合乎人情。


酒使人沉醉,使人有可能忘却一切,造成虚假的欢乐,亢奋的情绪。一个人愈是不开化,愈是被迫过狭隘和空虚的生活,这种麻醉和刺激对他也愈是必要。仆人注定了永远在前室供使唤,永远贫穷、受奴役和被出卖,叫他怎么不嗜酒呢?也正因为他不能每天喝酒,他才一有机会,便要大喝特喝。早在十五年前,先科夫斯基已在《读书文库》上指出过这一点。意大利和法国南部之所以没有酒徒,便因为那些地方酒很多。英国工人的疯狂纵酒,可以用同样的原因作解释。这些人与饥饿和贫困作着无望的、力量悬殊的搏斗,并被制服了。无论他们怎样挣扎,总是到处碰壁,无情的打击把他们抛到了社会生活阴暗的底层,毫无目标地终生从事着摧残身心的苦役。当一个人在杠杆、齿轮、弹簧和螺丝钉旁边操劳了六天之后,在星期六晚上,从工业劳动的枷锁下疯狂地冲出来,不满半个小时便喝得酩酊大醉,这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何况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不胜酒力了。由此看来,那些正人君子不如安心喝自己的爱尔兰或苏格兰威士忌,免开尊口的好,否则,他们那种违反人情的博爱,那种苦口婆心,只能招来可怕的回答。

对于仆人,在小饭馆喝茶有不同的意义。在家中,对他说来,茶不是茶;一切都使他想起他是仆人。在家中,他住的是肮脏的下房,他必须自己煮茶炊,他用的是断了柄的茶杯,而且主人随时可能按铃召唤。在小饭馆里,他自由自在,他便是主人,茶室是为他开设的,灯是为他点的,伙计为他托盘送茶,茶碗闪闪发亮,茶壶熠熠生光,他可以支使别人,而不是被别人支使,也可以逍遥自在地喝茶,给自己叫一客爱吃的黑咸鱼子酱或大馅饼配茶。

所有这一切与其说违反道德,不如说是童心的流露。印象可以很快控制他们,但不能在他们心中生根,经常占有,或者不如说扰乱他们头脑的,是一些琐碎的事物、微小的心愿和无望的憧憬。对一切奇迹的孩子般的信仰,使这些成年人变得战战兢兢,但也正是这种信仰使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刻得到了安慰。我父亲的两三个仆人临终时,我曾经在场,我惊奇地发现,只有在这时才能清楚地看到,他们对自己度过的一生是心安理得的,他们良心清白,没有犯过大罪,即使有点过错,那也已随着临终的忏悔,由“神父老爷”了结了。

仆人和孩子相互之间的好感,便建立在这种近似上。孩子讨厌大人的老爷作风,那种高高在上、妄自尊大的态度,因为他们很聪明,他们明白,对于大人,他们只是孩子,而对于仆人,他们是人。

正因为这样,他们宁可与侍女打纸牌,玩罗托,却不愿与客人玩。客人是为他们打牌,因而迁就他们,对他们让步,逗他们,想停止便停止。侍女打牌通常是既为自己,也为孩子;这样打牌才有味道。仆人非常喜欢跟孩子做伴,这完全不是奴性的奉承,这是弱者与普通人的互相依恋。

从前,地主与农奴之间存在过宗法制的、君臣式的爱,正如今天的土耳其一样。现在,俄国已没有忠于主子全家和几代人的所谓义仆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地主丧失了对自己权力的信念,不再相信在基督的最后审判面前,他能为仆人承担一切罪责,只是运用这权力为自己榨取利益。仆人也不相信自己天生应受人统治,他之忍受欺压并非因为这是上帝的惩罚,是一种考验,不过因为他是弱者;弱肉强食,如此而已。


我望望老头儿:他那充满稚气的坦率神情,那哈腰曲背的身子,那病得口眼斜的面容,那暗淡无光的眼睛,那微弱的声音,一切都不由得你不相信他的真诚;他不会撒谎,不会奉承拍马,他确实盼望临死前看一眼那位“挂满勋章和绶带”的老爷,而这位老爷却为了几根木柴,十五年来一直不肯宽恕他。这是什么?是神圣还是疯癫?然而,不正是疯癫才能使人达到神圣的境界吗?

这样的偶像崇拜,在新的一代身上消失了。如果现在还有农奴不想得到自由,那么这只是出于懒惰和物质上的考虑。我不否认这更加可耻,然而离终点也更近了。假如他们也希望在老爷们的脖子上看到什么,那就决不会是弗拉基米尔绶带了。


身为农奴并意识到自己的农奴地位,这是可怕的;它如何扼杀和摧残仆役的一生,压制和麻痹他们的灵魂,我见得多了。农夫,特别是付代役租的佃农,对自己缺乏人身自由感受不深,他们虽然完全处在被奴役的地位,却往往并不意识到这一点。但从早到晚坐在门厅肮脏的长板凳上,或者手托菜盘站在餐桌旁边,就没有怀疑的余地了。


这位令人敬畏的老头儿,终日不是训人骂人,就是喝酒,或者一边喝酒一边骂人。他执行任务时总要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的架势,赋予它庄严神圣的性质;放下马车的踏镫时便把它弄得轧轧作响,声音很大,关车门也砰的一声,像开枪一样。一站上马车背后的脚镫,他就绷紧了脸,把身子挺得笔直。每逢车子在车辙上颠簸一下,他就用重浊的嗓音不满地吆喝车夫:“轻一些!”尽管那段坎坷不平的路面已落在五六步以外了。


我十四岁以前,父亲对我的管教不能说十分严厉,只不过我家的整个气氛,一个活泼的孩子是万难忍受的。对身体健康的固执而不必要的关心,加上对精神健康的完全忽视,叫我万分厌恶。老是提防感冒,怕吃的东西不消化,有了一点伤风咳嗽便小题大做。到了冬季,整整几个星期不准我外出,有时侥幸出门一次,也得穿厚皮靴,裹大围巾等等。家中的炉火总是烧得热气腾腾,叫人受不了。如果我的母亲没有遗传给我战胜一切的健康体魄,这种环境必然使我成为娇生惯养、弱不禁风的孩子。不过我的母亲完全没有那些偏见,我在她屋中,可以做在我父亲屋中不能做的一切。


但是成年人似乎应该懂得,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头两三年,正是我们一生中最完满、最优美的部分,它是真正属于我们的,也几乎可说是最重要的;它在不知不觉中规定了我们的未来。


一个人不知停顿地、毫无顾虑地快步前进时,在他遇到沟壑,或者碰破头皮以前,总以为他的一生还在前面,他高傲地看待过去,也不能正确地评价现在。但是当经验摧残了春天的鲜花,吹凉了夏日的红霞,当他醒悟到生活实际上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尾声,这时,他对少年时期那光辉的、温暖的、美好的回忆,就会改变态度了。

大自然以自己永恒的狡计和简练的手法,把青春赋予 人,又把发育成熟的人据为己有 ,将他安插到、编织到那张四分之三不取决于他本人的、社会和家庭关系的大网中,诚然,他会使自己的行为带上个人的色彩,但是他的绝大部分不是属于自己的,个性中的抒情因素削弱了,因此情感和乐趣也愈来愈贫乏,只有智慧和意志依然如故。

这段话写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