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存在

海德格尔的存在

思与诗的对话

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就是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它的基本含义是显示,存在者则是现象学意义上的在此显示中显出的东西。此显出的存在者可以是真象,也可以是假象,但无论如何它们是在显示中出场的。那使存在者作为真象或假象而显出之显示的乃是存在。由此可见,存在不同于存在者。此外,作为显示的存在本身是隐蔽的,它只是使被显示者显出为一可见之对象,它本身则隐于被显示者中而从不是对象,因此,它本身是隐匿的,是无。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常用光这个隐喻来说存在。光照亮一切,让一切显明者出场,自身却隐匿着。为此,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在光中显出的对象,而遗忘了光本身。

上面这一大段东西给我什么感觉呢,就好像康德的物自体,你看到的对象,只是看到的是这个物体反射出来的光。你对这个物体一切的其他的感知,比如温度、电磁波,也都只是感知这个物体的某个效果或者属性。而一旦你没有这个感官(或者说人类已知的仪器没法探测这个物理量),你就无法得知其他的属性。因此,我们对这个物体本身是一无所知的。存在也是这样一个东西,存在了,就会出现一个存在的表象,那存在本身是什么东西呢?

我总感觉这种认识事情的方法陷到什么地方去了,就像隐变量理论和概率诠释之间的争论一样。没准这个世界真的就是概率的,而也没有物自体这个东西,没准就像恩格斯说的一样他们就是运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