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1
“掉脑袋的时候还好,受罪不大。”
“您知道吗?”公爵热烈地接口道,“这点您总算注意到了,这一切,别人也像您一样注意到了,因此发明了杀头的机器。可当时,我忽然产生一个想法:如果这样更坏,那怎么办呢?您一定会觉得这话可笑,一定会感到这话奇怪吧,其实,只要稍微想象一下,这想法就会油然而生。您想:比如说,拷打吧,这时候会产生痛苦、伤痕和肉体上的疼痛,这一切反而能够分散注意力,减少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你只会感到伤口疼痛,直到你死。要知道,主要的最厉害的疼痛,也许并不在伤口,而在你确凿无疑地知道,再过一小时,然后再过十分钟,然后再过半分钟,然后就现在,马上——你的灵魂就要飞出肉体,你将不再是一个人,而这是确凿无疑的。主要就是这个确凿无疑。
当你把脑袋放在刀子下面,听见刀子在你头上即将哧溜一声落下来的时候,这四分之一秒钟才是最可怕的。你知道吗?这并不是我个人的幻想,许多人都是这么说的。我非常相信这话,所以才把我的意见直率地告诉您。因为他杀了人而杀他,这是比犯罪本身大得无可比拟的一种惩罚。根据死刑判决而杀人,这比强盗杀人更可怕,而且可怕到无可比拟的程度。强盗杀人,夜里杀,在林子里杀,或者用别的法子杀,这个被杀的人,直到最后一刹那,一定还抱有能够得救的希望。一个人即使喉管被割断了,他还是希望或者逃跑,或者请求饶命,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一个人抱着这最后一点希望,即使去死,也会感到容易十倍。可是现在,连这最后一点希望都被剥夺了,而且被剥夺得干干净净。这里有判决书,已经铁板钉钉,无可幸免,可怕的痛苦全在这里,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了。
您若是把一个士兵带来,让他在打仗的时候面对大炮,然后向他射击,他总还有一线生还的希望,但是如果您向这个士兵宣读斩无赦的判决书,他非发疯或者痛哭流涕不可。谁能说人类的天性足以忍受这样的痛苦而不发狂呢?为什么要有这种丑恶的、不必要的、徒劳无益的对人的心灵的凌辱呢?也许有这样的人,向他宣读了判决书,让他痛苦一阵,然后又对他说:‘走吧,你被赦免了。’如果有这样的人,也许他倒可以出来说说他当时的感受。关于这种痛苦和这种恐怖,连基督也曾说过。不,对人决不能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