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的剩余提取

农民的剩余提取

<八次危机>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只有国家工业化才能维护主权独立,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会因为意识形态而有所区别:任何工业化都绕不开资本的原始积累;只要在资本极度稀缺条件下就势必仰赖外资,遂势必要求亲外资的制度干犯本国流血牺牲才换得的主权独立——这导致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深陷于发展陷阱的悖论中。中国也不例外,既然中国也绕不开工业化原始积累,也势所必然地在制度取向上内生性地亲资本,那么,中国人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

温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是不仅原始积累从农民身上提取农业剩余价值,城市资本经济危机代价也向农村转嫁。由于无法像早期资本主义国家一样,通过殖民和掠夺来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所以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路径是对内剥夺+对外负债,从三农领域:农业、农村、农民提取剩余。城市化也属于资本集聚的经济过程,一般也是从三农领域提取剩余,形成积累。因此,只要发展中国家在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追求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就都会促使农村资源要素大幅度净流出,导致本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三农问题的产生。

温认为,除了农业自身的贡献以外,农民对国家建设的贡献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体现: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方式为工业化建设提供资本积累,为非农产业提供充足而廉价的劳动力,为城镇化提供土地资源。

剪刀差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1953-1986年,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暗税方式为工业发展汲取了大量农业剩余。

剪刀差是指在工农产品交换过程中,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由这种不等价交换形成剪刀状差距。从新中国成立到九十年代,国家工业建设逐渐从依靠农业剩余转向依靠工业剩余,但是,工业化究竟从农民身上汲取了 多少农业剩余呢?采用严瑞珍的比值剪刀差动态变化相对基期求值法,1952-1997年的45年间,农民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12641亿元,平均每年274.8亿元。

廉价劳动力

1978年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外出就业农民数量从1983年的约200万人增加到2008年底的1.3亿人,25年增长了65倍,年均增长18%左右。

进城的农民工处于就业末端,大部分干的是最脏、最累的工作,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且增长速度慢,而平均劳动时间却大大高于城镇职工。从农民工的工资及其增长情况来看,民工的典型贡献在于其廉价性,在于多付出少索取。

以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参照,假设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与城市非农产业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之比是1∶1.45,据国家统计局的年度统计结果,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24932元,那么当年农民工应得的年平均工资应为17194元。实际上,2007年农民工的实际年平均工资为11000元左右,即一个农民工一年只拿走了11000元,剩余的6194元就都留给了城镇。如 果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取1.3亿,则2007年农民工仅工资差额一项就留给城镇8052亿元资金。若按改革开放后我国GDP的年均增长率9.6%计算,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以工资差额的方式为城镇经 济发展节省成本达85495亿元。

此外,2007年末,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14.2%、24.1%、8.8%和30.6%,那么,仅节约社保成本这一项就为城镇经济发展节省成本达2880多 亿元。简单地按每年9.6%的增长速度计算,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城镇经济节约社保成本至少30576亿元。综合来看,农民工通过工资差额和没有强制规定上社保的方式为城镇经济发展积累资金达11.6万亿元。

土地贡献

农民的贡献还表现在为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大量的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1949年以来,尽管进行了大规模垦荒和复垦,但工业化和城镇化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全国耕地面积由1950 年的10035万公顷减少至1995年的9497万公顷,减少5.36%。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2003—2006年,每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0万亩 左右,2007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568.4万亩,2008年降为548.2万亩。根据陈锡文等的资料,1961—2001年的40年里,国家共征地4530.19万亩,并且自1983年起每年的征地规模都在110万亩以 上。

从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看,无论是根据目前依据农业产值来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考虑土地从农民手里到最后的资本化开发所获得的增值收益,农民出让土地所获得的补偿都非常 低。2005年全国共有偿出让土地165584公顷,取得土地出让收入5883.8亿元,每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355.3万元;出让金纯收入2184亿元,每公顷131.9万元。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在土地用 途转变而发生的增值收益中,地方政府大约获得60%—70%,村级集体组织获得25%~30%,真正到农民手里的已经不足10%。

据专家估算,1978—2001年,中国城市化建设明显加快,国家通过地价“剪刀差”的形式,为城市建设积累了至少2万亿元的资金。也有学者大胆估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从农村征用了1亿多亩耕地,若按每亩10万元计算,高达10多万亿元,但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地方各级层层扣留,真正到农民手中的不足7000亿元。我们在一项调研中注意到不少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35%,还发现某些经济发达省份部分地区征地补偿费仅占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的2.5%,高的也仅为26.7%。因此,我们不妨从各年的地方财政收入粗略估算农民失地为工业 化作出的贡献,估算方法如下:根据1987—2007年各年的地方财政收入总额按35%的比例算出各年的土地出让金,然后取征地补偿费占土地出让金的比重为10%,则土地出让金的90%就是农民失 地的资本贡献,最终的估算结果为44235亿元。


上述三项合计约17.3万亿元。